为巩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果,确保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安排我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建后管护经费10万元,资金分配原则参照省里建后管护资金分配及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25日17点前向市高标办反映,联系电话:0795-3560668特此公示,附: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建后管护资金分配表宜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18日附件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建后管护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县(市、区)金额袁州区2.5樟树市1.4丰城市1靖安县0.8奉新县0.3高安市1上高县1宜丰县0.5铜鼓县0.3万载县1.2合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