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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眼健康专项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

龙湾区人民政府 | 2022-11-18
各有关单位:根据《龙湾区(高新区)支持眼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温龙政办发〔2022〕47号)、《关于加快“中国眼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龙委办发〔2020〕62号)和《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68号)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眼健康专项政策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政策奖补条件,且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龙湾区(高新区)“中国眼谷”以内的企业(需与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签订入驻合同,由区政府或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招引拟落地“中国眼谷”,但因场地等条件限制落地在“中国眼谷”之外的企业,由创新中心、区科技局审核,二、申报流程(一)区科技局根据本通知,向中国眼谷的企业推送奖励申报提醒,(二)申报企业于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期间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hou.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相应《申报表》并在线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三)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申报表》根据工作职责向区科技局、区市监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分别转派在线审查任务,初审完成后由区科技局进行终审,系统自动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区科技局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报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0577-86968771(龙湾区科学技术局城社科)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朱百成,0577-86968681(龙湾区大数据管理中心)附件:1.《关于加快“中国眼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眼健康专项政策申报指南》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18日(温龙委办发〔2020〕62号)印发《关于加快中国眼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doc(20221118修改)细则申报指南(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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