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1、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评审结论和符合认定标准的推荐企业名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复核、公示和公告,认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原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入口(北京通企服版APP)停止使用,企业统一通过培育平台进行申报,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4、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三、其他要求1、经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需在3个月内通过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2、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咨询电话:6056579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附件:附件1.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资料清单附件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操作手册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