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及《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区第七期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工作,当期我区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拟发放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2022年11月18日-11月2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0757-12345附件:2022年禅城区第七期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拟发放企业名单.xlsx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