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瓯政发[2017]40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59号》、《温瓯政办明电[2017]400号文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4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4号》的相关规定,现泽雅镇人民政府对以下不动产使用者的不动产合法认定调查情况予以公布,若对公布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到泽雅镇人民政府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上报不动产登记中心予以合法认定,联系电话:86316357(泽雅镇人民政府)面积单位:平方米序号不动产使用者不动产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建房时间土地性质备注1周林娒锦上村51.6051.601982年集体2吴银竹锦上村77.4077.401982年集体3周益长锦上村77.4077.401982年集体4周德娒锦上村103.20103.201982年集体5胡中波庙后村249.24446.121984年集体6陈春林凌云村88.2088.201980年集体7刘花香西岭村136.32251.341982年集体8王银高林岙村106.83106.831980年集体9王周庭林岙村106.83106.831980年集体10李长华戈恬村26.6026.601980年集体11王永香外陈岙村114.49114.491980年集体12周玉香林岙村385.71694.281984年集体13郑定南古耸村25.2045.361980年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