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财文教〔2022〕1178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相关高校: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21号)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给你们(详见附件1),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高校请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5号)文件要求,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三、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待2023年预算确定后,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2.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11月18日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单位:万元单位金额其中:双一流政府经济科目宁波大学385516002050205高等教育宁波工程学院22950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2110合计83611600附件2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专项名称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教育部省级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资金情况年度金额:(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资金年度目标1:总体目标2:目标目标3:......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1...质量指标指标1...时效指标指标1...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1......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