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台山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解读文本:台山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台府办〔2022〕9号TSFG2022001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市有关单位:《台山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遵照执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的奖励,第三条本办法奖励对象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一)由台山市兵役机关批准于2022年3月1日以后入伍,我市按以下标准给予参军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一)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第五条一次性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根据当年江门市征兵办下达的任务数和我市实际完成大学毕业生兵员征集数统筹安排,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大学毕业生士兵服义务兵役满2年后,第七条大学毕业生士兵服义务兵役2年后,由市征兵办将服满2年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名单通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名单发放大学毕业生士兵入伍奖励,将上一年度大学毕业生士兵名册通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九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根据上年度大学毕业生士兵名册测算所需资金额清单,市财政局应会同市征兵办、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将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