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等文件规定,我委近期对重庆市轩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8日,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于2022年11月28日24时前,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11月18日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序号企业名称资质类别、等级审查意见1重庆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同意2重庆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同意3重庆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