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估指南(试行)》(浙治水办发〔2022〕16号),区治水办成立由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水利和行业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对东港街道“污水零直排区”标杆街道建设组织实施、目标任务完成和建成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经评定,东港街道符合标杆街道标准,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5天,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区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80-3817289市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80-2036237省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71-28059377舟山市普陀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