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青口镇里沙村、柴荡社区、杨坨社区范围内,二、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地块1、拟征收青口镇里沙村集体所有土地2.3479公顷(35.22亩),地块2、拟征收青口镇里沙村集体所有土地18.7837公顷(281.76亩),地块3、拟征收青口镇里沙村集体所有土地8.4638公顷(126.96亩),地块4、拟征收青口镇柴荡社区集体所有土地2.5772公顷(38.66亩),拟征收青口镇杨坨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1243公顷(1.86亩),未利用地0.1243公顷(1.86亩),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nyu.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2年12月18日)提出,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8日,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8日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