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集煤矿水害治理先进适用技术和工作经验的函矿安综函〔2022〕31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水害治理能力和水平,总结、交流、推广煤矿水害治理先进适用技术和工作经验,决定广泛征集煤矿水害治理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和内容煤矿企业、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水害防治先进适用技术和工作经验,老空水、顶底板岩溶水、顶板砂岩水、离层水、第四系松散含水层水、地表水等各类水害防治,矿井零突水(透水、溃水)目标管理、防治水综合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煤矿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新装备、新工艺和近年来水害事故救援成功案例,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推动煤矿企业提高水害治理能力的工作经验,二、有关要求1.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组织本单位及辖区煤矿企业、科研院所报送先进适用技术和工作经验材料,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工作经验材料,请有关中央企业、高校、在京科研院所直接报送,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