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政综〔2022〕132号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区350505-05-F-06-03/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山腰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你单位《关于呈报审批泉港区350505-05-F-06-03/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请示》(泉港山〔2022〕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泉港区350505-05-F-06-03/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成果内容,二、本规划成果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三、本规划经批准后,由区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并将已批准地块控规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予以落实,区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四、经批准的《泉港区350505-05-F-06-03/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该地块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报批,此复,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