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钦州市第一批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推荐结果公示根据《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培育创建与典型引领工作的通知》(钦市农业办发〔2022〕28号)工作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准入条件推荐12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培育创建,2022年11月17日我局组织各责任单位召开全市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评审会,经审议灵山县佛子镇元眼村、伯劳镇邓阳村,浦北县北通镇那新村、钦南区久隆镇青草村、钦北区板城镇屯茂村评分均达到90分以上,符合市级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培育创建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11月21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反映,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送至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308室,联系电话:0777—282471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