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如东县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1]36号)和《如东县社会事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1]110号)文件精神,对照《2021年如东县社会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东政办发[2021]65号)文件要求,县发改委于2021年10月份组织了2021年度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县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联合会商筛选,经县社会事业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现对职教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等25个项目(按子项目分59个)(详见附件)资金扶持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联系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联系人:吴海林,联系电话:84163276,附:《2021年如东县社会事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资金计划表》附件:2021年如东县社会事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资金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