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外汇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要求,提升我省中小微外贸企业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试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施行期二年,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省商务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3日《山东省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试点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