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嘉州英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为做好2022年“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和嘉州科技菁英等3个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一、申报类别申报类别为: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和嘉州科技菁英,二、目标任务2022年拟遴选支持不超过6名嘉州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6名嘉州创业领军人才、不超过10名嘉州科技菁英,或主持(排名前一)完成过2项及以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主持(排名前一)完成过3项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主研参与(排名前三)完成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或主持(排名前一)完成过2项及以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主研参与(排名前三)完成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万元,六、推荐名额要求(一)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菁英:市级(含)以上医疗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推荐的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2人,七、注意事项(一)2022年“嘉州英才培育计划”科技人才项目采用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三)同一人只能在“嘉州英才培育计划”中选择其中1个项目进行申报,可申报“嘉州英才培育计划”中对应的上一层次人才项目,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和嘉州科技菁英项目均对在落实上述战略部署工作中承担重大任务的科技人才,(六)科技菁英入选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创新领军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