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2〕99号)要求,规范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机制,我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11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联系人:冯文,孙腾腾联系电话:(0531)51751063、51751067邮箱:sdkjtfgc@shandong.cn附件: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下载: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