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根据《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瓮安县财政局、瓮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瓮安县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瓮安县岚关乡提交的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舒义勇等54人符合申报条件,涉及补助资金1.7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资金补贴发放在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发现虚报信息,套取资金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补贴标准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省外务工500元/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省内县外务工200元/人、一般农村劳动力省外务工100元/人,监督举报电话:0854—2763915附件:瓮安县2022年第三批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xlsx2022年11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