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18〕2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比对,我县共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向群等6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接受实名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及电话:县人社局0745—5831715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社保补贴招用人员花名册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7日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社保补贴招用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