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高县第二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公示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解除全域临时静态管理后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2〕33号)要求,对符合申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现将第二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2家企业,补助资金69000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地址:高县庆符镇硕勋中路118号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联系电话:0831-5417385邮政编码:645154邮箱:632479724@qq.com附件:高县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名单(第二批)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