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于2022年11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2年11月18日-12月8日,二、资金额度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日用品类电子消费券186.61万元,其中:发放面额20元的电子消费券43305张,发放金额86.61万元,发放面额50元的电子消费券20000张,发放金额100万元,三、发放时间自2022年11月18日开始,四、领取方式本次促消费活动电子消费券通过“金张掖快办”微信小程序发放,在“金张掖快办”页面点击“电子消费券领取入口”栏目,显示“张掖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促消费活动”领取界面,每人每次限抢面值20元、50元电子消费券各1张,单次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额度4倍以上,单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