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我办于2021年印发《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绿色积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为提高政策正向激励效应,更好推进车辆清洁化,结合当前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和部门讨论协商,现就机动车清洁化绿色积分实施细则拟作以下优化,届时本通知将与《细则》结合实施,本文件从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1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037147502@qq.com,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2022年11月17日(联系人:马彦龙,联系电话:89581982)关于《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绿色积分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