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株发改发〔2022〕76号)等规定,现就2022年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重点支持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技术中心的建设,5.已被认定为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法人单位不再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6.符合《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的其他条件,二、申报原则及数量各县市区发改局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1.申报企业应按照《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填报《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企业资料装订顺序依次为: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评价材料、附件及佐证材料,2.各县市区发改局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并于11月25日前将推荐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市发改委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号市发改委313室),2.市发改委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事宜,zzsfgwggk@163.com附件:1.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2.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3.2022年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4.真实性承诺函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