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攀就创〔2022〕37号),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本次收到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单位共计2家,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509010序号申报单位补贴人员类型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补贴金额(元)1攀枝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毕业年度高校大学生彭玉513426******1001422022.07.0110002攀枝花丰源矿业有限公司毕业年度高校大学生涂加亮510823******1344132022.06.1610003毕业年度高校大学生詹浩513901******2539152022.06.1610004毕业年度高校大学生袁蔚凯510923******0446172022.06.161000合计4人4000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7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