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中共阳江市阳东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办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贯彻实施“三农”工作的开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四)统筹全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