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8日紫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第二章扶持对象和重点第三条本办法的鼓励扶持对象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类实施主体,包括: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产业载体、镇村服务站点、组织农特产品上行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社、电子商务创客群体等,第三章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运营第五条支持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由县工商信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进行评分选定)第四章扶持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第八条支持注册农特产品商标,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销售紫金农特产品的企业及个人,单个企业或个人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按如下办法奖励:1.年度销售收入10万元至100万元的企业,第十七条支持县电子商务协会运营,每年给予县电子商务协会运营管理费用补助2万元,每年给予载体运营单位奖励10万元,第十九条本县内的电子商务产业载体运营单位,每年给予载体运营单位奖励10万元,附件:紫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扶持奖励资金.docx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8日文字解读:《紫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