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直接到本局反映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姓名洪先众性别男出生年月1981年5月工作单位武冈市公安局住址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花塔社区平安佳苑致残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致残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驼铃路路段致残原因搭乘警用两轮摩托车去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八级残疾情况诊断为右侧外踝粉碎性骨折、右侧踝关节半脱位、右侧下胫腓韧带远端撕裂、右侧踝关节不稳定、右侧三角韧带断裂、右下肢皮肤挫伤,注:对涉及陷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联系电话:0739-8975101,0739-8975103,地址:武冈市玉龙路105号退役军人事务局),武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