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在殡葬领域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进一步扩大惠民殡葬受益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72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民办〔2021〕166号)《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20〕62号)等文件精神,拟制定《淳安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16日起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淳安县民政局905室,联系人:罗仙水,电话0571-64813950,附件:《淳安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淳安县民政局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