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14号)文件规定及市卫健委《关于回复出具静态管理正式文件的函》中明确:2022年5月8日起,在宜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临时静态管理,至2022年5月14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提取2022年5月的失业保险参保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并实行免申即享模式,拟对江西明月山天沐温泉度假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拨付一次性留工补助,现将企业名称、补助金额(具体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致电12333或者07953220700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附表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拟拨付情况表(三)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