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11日肇庆高新区促进商贸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经济保增长的决策部署和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区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企业在肇庆高新区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达200万美元以上,我区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0.5%的比例给予额外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其较上一年度增量部分(新进口规模视为增量)按每增加200万美元给予5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1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当年实际技术出口和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每项活动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根据本措施申报奖励资金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