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同安区促进外资及高能级项目到资奖励暂行办法》(同工信〔2021〕1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共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7020056,附件:2022年度同安区促进外资到资奖励资金申报情况表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16日附件:2022年度同安区促进外资到资奖励申报情况表序号申报企业申报项目奖励金额1冠烽医疗用品(厦门)有限公司鼓励同安区外资实际到资奖励项目180.92万元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