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家机构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亿元,单家机构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家机构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单家机构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按照其营运资金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新设或新迁入宜昌的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金融机构市级分支机构,其中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金融机构区域总部、金融机构市级分支机构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另对金融监管部门给予50万元奖励,每家金融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机构年内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其当年引入资金绝对新增额的1‰给予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