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政策1.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立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库,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10个试点示范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类项目按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的1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对企业级的工厂5G化改造、移动物联网改造、数据价值化试点、新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按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的30%给予支持,建立本市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库,建立本市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库,对在郑落地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亿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新基建”产业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对于纳入优秀案例的新基建项目且符合本项目支持条件的,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社会建设主体投资新型基础设施,加大政府采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力度,融合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创新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