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有关单位:《关于加快南浔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引导行业龙头企业高水平建设一批南浔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应制定新型企业研发机构三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五年)建设方案,对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按比例分档分年度给予补助,对南浔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或对产业发展创新有巨大促进作用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对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运行绩效考核评价,附件:1.南浔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创建与管理工作指引2.南浔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南浔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创建与管理工作指引一、创建条件申请创建南浔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原则上,3.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材料,并按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对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根据《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南浔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标准一、研发条件和实力(40分)1.科研人员在职研发人员总数*总数达20人,10.平台提升创建科技研发载体获省新型研发机构计5分,三、行业创新引领(10分)13.技术与产品关键核心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关键核心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成效明显计5分,备注:1.考核评价指标可由会商小组按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