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银发〔2017〕72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6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贴息金额1杨鹏一年30万190242颜士洲一年60万422243江娇莲一年30万105124陈超然一年50万242155新机电器有限公司一年500万2175006温州沃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一年60万25592.57浙江思古星科技有限公司一年80万348008温州竞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年80万348009温州晶彩光电有限公司一年60万25882.510浙江力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一年200万8700011浙江富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年320万13610712温州速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年100万4265413浙江盘云科技有限公司一年20万870014浙江清大科技有限公司一年200万73080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