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城阳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青城政发〔2021〕32号)要求,我局结合职责分工和自身职能,制定了城阳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农业部分)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13),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细则》未尽事宜或有其他变动情形,区农业农村局将及时告知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附件:1.城阳区高质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政策奖补实施细则2.城阳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政策奖补实施细则3.城阳区数字农业建设政策奖补实施细则4.城阳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政策奖励实施细则5.城阳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政策奖励实施细则6.城阳区打造特色农业示范政策奖励实施细则7.城阳区中华蜜蜂特色养殖政策奖补实施细则8.城阳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奖励实施细则9.城阳区搭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政策奖励实施细则10.城阳区推进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政策奖励实施细则11.城阳区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政策奖励实施细则12.城阳区乡村产业振兴奖补(励)资金申请表13.城阳区乡村产业振兴奖补(励)资金汇总表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15日青城农〔2022〕24号关于印发城阳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农业部分)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