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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的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 | 2022-02-15
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印发给你们,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2月14日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一、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一)支持扩大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执行,对跨境电商企业用于独立站建设的云服务(SaaS)工具年服务费、独立站建站装修费用等给予30%的支持,二、支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五)对产业特色鲜明、使用面积达1万平米以上、园区内跨境电商卖家及相关服务商占60%以上、园区内企业年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商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园区运营主体举办跨境电商相关活动的费用给予50%的支持,对跨境电商年销售额3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国际邮递费用给予30%的支持,五、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十五)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及跨境电商平台为员工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训,每成功孵化(培训)一家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首次达75万美元、2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分别按照1万元/家、2万元/家、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孵化(培训)机构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允许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政策解读: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的通知政策图解:一图读懂|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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