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环节依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2〕23号、苏财农〔2022〕68号)文件中内容:支持农业技术装备推广:(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科研院校(所)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示范推广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集成示范重大农业科技装备,二、基地申报主体和条件(一)申报主体具有专业知识和示范能力的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二)申报条件1、中心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具备从事所申报产业相关领域工作能力,即中心负责人所在单位,有建设现代农业优质特色种苗中心的积极性和能力,应具备较好的技术示范推广能力,中心按照自愿申请、初审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具体申报程序如下:(一)自愿申请,由中心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区域农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推荐后于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科技教育指导站,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和材料进行评比确认,通知申报单位制订并上报实施方案,联系电话:13814706650附件:1.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育苗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2.申报材料附件要求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11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