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州区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文广发〔2020〕40号)文件精神,对区内2家博物馆予以2021年度的提升补助,现将拟补助2021年度鄞州区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第四批次)安排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水忠于,联系电话:0574-892953450,电子邮箱:357341227@qq.com,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邮编:315000附:拟补助2021年度鄞州区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第四批次)安排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11月14日附件:拟补助2021年度鄞州区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第四批次)安排名称核定类型补助金额(万元)宁波市千峰越窑青瓷博物馆馆体提升2.2宁波市鄞州陶瓷文化艺术馆馆体提升2.733合计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