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有关要求,提高万江街道产业承载能力,促进优质项目落地,推动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二部分是需土地出让、流转的项目基本条件和奖励标准,明确了通过土地出让、流转方式引进的产业项目条件和奖励标准,第三部分是需厂房物业出租的项目基本条件和奖励标准,明确了通过厂房物业出租方式引进的产业项目条件和奖励标准,第四部分是申报与审批,明确了奖励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第五部分是附则,能够有效提高我街道产业承载能力,引导经联社(经济社)、街道下属企业以及其他社会主体产业联动发展,促进优质产业项目落地,万江街道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