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实际,开展设施建设、老园区改造、水肥一体化、新品种引进、精深加工、全产业链所需设备购置等,提升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条件:①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经营效益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等条件,②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为以猕猴桃种植、深加工为主的果业企业,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接到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②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表,③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