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9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1〕19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3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下达淳安县生猪良种补贴任务2000头,补贴资金共16万元,由企业自主申报,经材料审核,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县申报且符合生猪良种补贴的企业共3家,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给予40元补贴计算,共拟补人工授精配种4000胎,拟补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6万元,现对杭州千岛湖扬翔种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拟补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6万元(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徐勇电话:64837102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邮编:311700附件:2021年淳安县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情况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14日附件:2021年淳安县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情况表序号养殖场名称能繁母猪存栏数(头)良种补贴母猪数(头)补贴胎次(胎)补贴资金(万元)备注1杭州千岛湖扬翔种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30221470294011.762淳安郁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3506006002.43杭州千岛湖天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502304601.84合计492223004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