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府厅明〔2022〕35号和赣府厅发〔2022〕34号等文件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超过10人的企业,除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外,每超过1人,再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经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核,下列企业符合一次性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4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下列电话举报,0792-4222671,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人数享受补贴金额(元)备注1华瑞(中国)缝纫线有限公司2785002江西瑞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