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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商务局宁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乡市人民政府 | 2022-11-10
现将我市2022年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和标准对我市积极开展转型升级的加工贸易企业2022年的生产线改造、新产品研发、利息支出等费用给予支持:1.对企业生产线改造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2.对企业新产品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3.对企业银行贷款利息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二)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含生产规模、就业人数等情况)、财务状况、2022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情况、具体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申报内容来提供,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生产线改造费用补贴须提供:申报主体的项目建设相关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申报新产品研发费用补贴须提供:申报主体的项目建设相关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申报贷款利息支出补贴须提供:申报主体的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以及2022年银行贷款实际发生利息的计息单,三、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2022年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7:00,(二)项目初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五)结果公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宁乡市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结果,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项目申报单位,(七)绩效评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二)各资金申报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附件:1.2022年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2022年加工贸易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宁乡市商务局宁乡市财政局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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