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富士来食品有限公司等140户企业(名单见附件):我局在调查南宁市富士来食品有限公司等140户企业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案件过程中,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上述140户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140户企业有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的义务,请上述140户企业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及2019年以来的相关经营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到我局银凯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询问调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及电话:黄婷、李日盛0771-4956809联系地址:南宁市洪历路18号附件:南宁市富士来食品有限公司等140户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