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区委办〔2021〕57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情况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2〕193号)文件精神,在省经信厅提供的2021年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基础上,通过严重失信名单、“一票否决”名单、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核对等程序,我局拟定了2021年度省清洁生产企业奖励兑现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企业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82212393,附件:绍兴市上虞区2021年度省清洁生产企业奖励兑现方案.xlsx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