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栖霞区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及部分资金下达的通知各街道农业科、财政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2〕30号)的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栖霞区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实施意见》,并随文下达栖霞区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部分资金,各街道农业科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筛选项目,分别报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初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给予批复,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不需要报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区农业农村局2份、区财政局农业科1份),须于2023年5月底前向街道农业科提出变更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变更,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资格审查、专业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筛选立项,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农田建设管理科王志亮85571178农村产业发展科王秀梅85579519农业科高昆85566890区财政局联系人农业科田原85393183附件:1、栖霞区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实施意见2、栖霞区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3、栖霞区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部分资金下达分配表栖霞区农业农村局栖霞区财政局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