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1〕33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建设行业客观需要,嘉兴市建设局起草了《嘉兴市非居民定额水量核定和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书面反馈,联系电话(传真电话):0573-83990125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邮编:314000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1月9日嘉兴市非居民定额水量核定和考核实施细则.wps此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