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拓宽选才用才视野、促进非共识性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南京市关于高层次人才举荐的工作方案(修订)》有关规定,现予启动我市第四批高层次人才举荐工作,即日起,我市举荐委员可对照相关规定及条件接受人才自荐、有关方面推荐并自行考虑决定举荐对象,相关人才可填写《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举荐委员自我推荐(举荐委员联系方式见附件2),举荐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附件:1.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申报表2.南京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委员联系方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7日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