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金柏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吨PVC封边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河源市金柏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吨PVC封边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河源市金柏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D-01-02-1号地块雅冠工业园2栋西北侧环评机构:中海联合(深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河源市金柏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河源雅冠雨具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投料粉尘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监控点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6毫克/立方米,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公众参与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